沃特斯:人們常常將專利訴訟視為那些大公司之間的一場角力,但它也突顯出整個科技行業的一個重要問題。
谷歌(Google)和蘋果(Apple)是全球市值數一數二的兩家公司,無疑也是智能手機大發展的贏家。在他們身后躺著諾基亞(Nokia)的手機業務,后者被出售給微軟(Microsoft),后來關閉了。
但是,在談到對抗諾基亞在其巔峰時期累積的專利庫的時候,這兩家美國科技巨擘希望世界將它們視為不公平和反競爭行為的受害者。
這種極具諷刺意味的事情發生在上周,蘋果對代理諾基亞專利組合的兩家公司提起了反壟斷私人訴訟。蘋果宣稱,諾基亞將所持專利切割成幾塊、將其轉移至專業公司,是在利用一個易于被濫用的法律制度。在知識產權領域激烈的口水仗當中,諾基亞已成為最令人憎惡的專利“流氓”。
谷歌4年前在向歐洲監管機構提起的申訴中將矛頭對準了同樣的行為。它指責諾基亞和微軟“合謀”提高智能手機價格,回避科技市場平穩運轉的關鍵——專利特許。
如今,人們會忍不住將這一切視為那些財大氣粗、完全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公司之間的一場戰斗。但它也突顯出整個科技行業的一個重要問題。
爭議焦點是“專利主張實體”,即那些專門為了收購并行使知識產權而設立的公司。批評者們表示,這些“雇傭兵”放肆地濫用一個漏洞百出的法律體系來要求過高的專利費,打亂了科技行業發明者和發明受益公司之間的微妙平衡。
專利行使公司的其中一些做法尤其令人反感。在最近的一項研究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基本上支持其所稱的“組合式專利主張實體”,即大量購買專利的公司,因為它們提供了有用的經濟功能,而且其中逾半數公司與發明者分享了利潤。
的確,與需要考慮維護行業關系的科技公司相比,它們可能更愿意訴諸法律行動,而且它們有充足的專長和風險資本來發起訴訟戰。但這本身并不讓它們成為魔鬼。
第二個更為嚴肅的問題是,專利主張實體是否發起了不對稱戰爭。作為自己沒有任何運營業務的現成法律實體,他們可以放心提起訴訟而不用擔心反訴。它們也可能作為專利初始所有人的殼公司,讓被告方更難要求對最初贏得專利權的公司進行法律取證。如果外包法律權利的收益超過這些不太受歡迎的副作用,那么這一點似乎還可以接受,但還有其他更有害的結果更難以讓人接受。
一是一些專利主張實體的神秘性。當一起法律訴訟的最終受益人不明確的時候,被告方不可能發起自己的法律訴訟予以反擊。
專利主張實體也可能使用一些陰招。比如將一系列專利轉移至許多不同的法律實體,然后迫使蘋果等公司為本質上相同的技術購買多項專利。這種做法在業內被稱為“專利費疊加”(royalty stacking)。
另一個站得住腳的擔憂是,一些公司是否利用專利主張實體來逃避保持開放行業標準的義務。當擁有對行業標準有影響的技術專利時,對于其能夠以多大力度行使權利,諾基亞等公司接受一定的限制。但一旦專利是由一家關聯公司持有的,同樣的限制可能不適用。
如果蘋果自身沒有被指回避業內處理技術標準的通常做法,它的主張將更有分量。但諾基亞在一起訴訟中指控蘋果拒絕向H.264視頻壓縮標準中使用的一系列專利支付專利費,即便其他許多科技公司接受了同樣的條款。同時還令人質疑的是,歐洲反壟斷監管機構是否會急于捍衛在其它問題上受到布魯塞爾審查的美國科技公司。
隨著牽涉到的利益不斷加大——專利行使公司如今是法律版圖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我們似乎早該密切關注它們的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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