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是一種將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地作為本人的作品來使用的行為。
剽竊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
著作權人享有的一項最基本、最原始、最核心的財產權就是——復制權。
現在最常見的、對著作權人經濟利益損害最大的行為也多是未經許可復制作品的行為。
例如,未經許可將微信公眾號上的一篇原創文章,復制到計算機網頁上,就是典型的侵犯復制權行為。
那么剽竊行為和侵犯復制權行為之間有什么區別呢?
復制權所控制的復制行為可以分為3種:
狹義的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重復再現;
廣義的復制:除了上述再現作品的方式外,還包括改變形式的利用,即改換了原作載體或表現形式的再現,例如翻譯、改編、匯編等。這些利用形式沒有離開原作的基本表達,即保留原作品的同一性,但改變作品獨創性的表達,例如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就是在原作的基礎上有所創作。
最廣義的復制:是指對一切原作的再現,包括無形的再現,例如朗誦、表演、廣播、放映、交互式傳輸等。
中國《著作權法》(2010)第10條第1款第5項規定:
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可見,中國的著作權法采用的是狹義的復制。
狹義復制的最大特點是,不改變原作品獨創性表達形式,僅僅在有形載體上忠實再現原作品內容。
對于以數字化形式復制作品,也屬于狹義的復制行為,雖然需要借助機器才能感知作品內容,但作品依舊附著在存儲載體上。
然而,如果再現作品的行為不借助于有形物質載體,則該行為不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行為。
例如將他人的詩歌進行記憶并以朗誦的形式加以再現,就不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行為。原因是,無論記憶還是朗誦,都沒有在有形物質載體上再現作品。
特殊的情況下,人的身體也可以充當物質載體的,常見的將圖案紋在身體上,如果圖案本身是作品,紋身就是一種復制行為。
在金庸武俠小說《射雕英雄傳》中,陳玄風和梅超風在桃花島習武時,暗生情愫、私定終身,擔心被師父黃藥師發現責罰,逃離桃花島,陳玄風不僅偷走了《九陰真經》,還把這部武功秘笈刻在自己的胸口上。從著作權法的角度看,這一行為就是典型的復制行為。
因此,對狹義復制的理解需要把握住兩點:
一是將作品重復再現在有形物質載體上;
二是不改變原作品獨創性的簡單重復勞動。
如果不屬于在有形物質載體上忠實再現作品,則屬于其他利用作品的方式,不屬于復制。
對于區分剽竊行為與侵犯復制權行為關鍵在于作品的署名上。
如果行為人實施了復制行為,并且署上自己的名字,即屬于剽竊行為,因為行為人已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作品使用了。
如果行為人未經許可原封不動地照搬他人作品,或者僅僅是稍加改動但沒有增加再創作內容的再現他人作品,則屬于侵犯復制權的行為。
所以說,二者的區別在于:
是否讓讀者知道作品的出處以及作品的創作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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