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了《2016全球音樂報告》,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音樂銷量上漲63.8%,達到1.7億美元,其中數字音樂收入整體上升68.6%,成為近年來中國音樂市場增長最快的一年。但業內人士指出,在“最嚴版權令”實施后,幾個大的互聯網音樂平臺基本確立“音樂付費”規則,中國市場目前的付費情況有所好轉。而IFPI給出的令人欣喜的增長數據來自于播放平臺給唱片公司的預付款數據,并不能完全體現中國音樂市場的整體交易現狀。報告中預測的中國交易型音樂市場正在形成為時尚早。
版權令實施一年 付費情況并不樂觀
2015年是中國音樂版權格局市場震動最大的一年,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業內稱為“最嚴版權令”。版權令一經推出,16家直接提供內容的數字音樂服務商主動下線未經授權音樂作品220余萬首,各大播放平臺也紛紛推出會員制度,以QQ音樂為例,普通付費包每月8元,豪華付費包每月12元。基于QQ擁有的龐大用戶群和已經運營快八年的綠鉆模式,付費效果明顯。
《2016全球音樂報告》也指出,上一年度中國數字音樂收入提升了68.6%,但這不能體現音樂付費市場全貌。阿里音樂版權負責人表示,IFPI的報告不能真實體現中國音樂市場的付費情況。“IFPI的數據是從華納、環球、索尼三大唱片公司收集來的,基于播放平臺交付版權方的預付款情況得出,現在的付費情況并沒有數據顯示得那么樂觀。”所謂預付費,是指在不確定收益的情況下,播放平臺通常每年要花上億元去購買唱片公司的數字版權,原則是“多補少不退”,即超出部分要繼續與唱片公司分成,如果收益沒有達到預付款數額,就以預付金額為主。“版權令實施之后,各大平臺都推出了付費服務,付費情況有所好轉,但從整體收入來講,相對于預付的版權費沒有可比性。”阿里音樂版權負責人表示。
“避風港”原則濫用導致市場扭曲
IFPI的報告指出,雖然音樂消費獲得全球性的增長爆發,但是版稅漏洞依然是音樂人和廠牌收益可持續增長的最大阻礙。
由于數字音樂服務容易繞開傳統音樂的授權規則,因而出現了版稅漏洞。1998年,美國在著作權領域推出了“避風港”原則。如果搜索引擎提供的歌曲鏈接內容涉嫌侵權,在其能夠證明自己并無惡意,并且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賠償責任。如今,“避風港”原則被濫用導致市場的扭曲和不公平競爭,并使得藝人和廠牌無法獲得公平的回報。此外,由于一些傳播渠道相對隱蔽,音樂版權所有者特別是獨立音樂人對于遭遇侵權未必知情,而維權成本與訴訟賠償可能也不成比例。低廉的侵權成本增加了音樂由免費到付費的難度。
利益分配一直是中國音樂產業的痛點,有觀點認為,互聯網時代,版權方較之播放平臺處于弱勢。針對這一觀點,阿里音樂版權負責人表示,在版權不健全的情況下,唱片公司因無法通過合理渠道回收利益處于弱勢。“事實上,在版權健全的情況下,音樂版權的惟一性使得播放平臺只能處于‘乙方’位置。從兩三年前開始,因為獨家市場的壟斷性以及對于版權的重視,唱片公司愈發強勢,從預付費方面就可以看出這一點。”
市場仍處于免費到付費轉型期
所謂交易型音樂市場就是付費市場。在中國,長期以來音樂有較強的服務屬性,而與交易屬性無關。“餐廳、商場的背景音樂服務于商業環境、電影配樂服務于影片、KTV音樂服務于大眾娛樂,這些都不具備交易屬性。”恒大音樂市場總監王毅表示,“版權令下達后,付費音樂、會員制出現,這才使得音樂在內容上具備了交易屬性。”
中國互聯網經歷了太漫長的免費期,為音樂買單的觀念很難通過一年的時間實現。“觀念的轉型需要時間,相比于三年前,付費音樂從無到有,現在一些‘90后’已經開始擁有付費習慣。在播放平臺上依然有免費和付費的選擇,免費音樂依然是不少人的首選。”王毅說。
據新音樂產業觀察所做的音樂消費調查顯示,2015年國內64%的人全年音樂消費超過800元,56%的人全年消費音樂超過1000元,20%的人消費音樂超過了5000元。這些花費有69%用在了實體唱片上,63%用到了付費下載上,數字音樂消費比重提升。全球著名市場調研公司尼爾森也對中國音樂市場做出了十年預測,預測稱,未來十年內,中國音樂消費市場全面爆發,有望達56億元。由此可見,中國音樂消費市場潛力巨大,但轉型期并不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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