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術一:虛假宣傳
常用手段:宣傳100%注冊成功+3個月拿到商標注冊證
揭秘:虛假宣傳不靠譜
企業在注冊商標過程中最擔心的莫過于商標是否能注冊成功的問題,一些不良代理公司掌握了企業的這部分心理,以100%注冊成功、3個月成功拿到商標注冊證為宣傳點吸引客戶,而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
正規負責任的商標代理公司會在注冊申請提出前對商標進行近似查詢,以降低商標注冊失敗風險,但商標查詢存在著盲期,加之商標審查員對近似判斷的主觀性等原因,商標即使經過了近似查詢,也是有著注冊失敗的風險的,因此100%注冊成功是不靠譜的。
另外,商標的注冊審查周期平均為10個月,除此之外還有初審公告期、注冊公告期等等環節,短短幾個月就能拿到注冊證的宣傳也必然是假的。
騙術二:打破底價
常用手段:0代理費+超低價格
揭秘:只收錢不辦事、售后增項太多,名曰打破低價,實則缺乏誠信
很多人覺得動輒2000左右的代理費價格太高,但這其中除卻商標局規定的注冊費、商標注冊代理公司的人力成本、物質成本外利潤很少,更不用說商標注冊最少也要一年半的注冊周期,這就又增加了代理公司的時間成本。
因此,如果商標代理公司的代理費特別低的話,就要小心選擇了。一些無良商標代理公司在宣傳的時候承諾0代理費,或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超低價吸引客戶,但在后期,往往會出現只收錢不辦事,或無休止地增項要求提價的現象。
騙術三:傍名牌
常用手段:號稱商標局指定代理機構,有內部關系好辦事
揭秘:攀親戚、傍名牌、有關系,過分夸大是偽造
一些商標代理公司在為客戶辦理商標注冊業務時,號稱是國家商標局指定代理機構,有內部關系,以增加客戶的信任度,但事實上,國務院2003年下發了《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該文件中取消了對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的行政審批,自此,商標局與商標代理機構之間已無指定關系。此后,以“商標局指定代理機構”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的,均涉嫌不正當競爭,屬違法行為。
騙術四:恐嚇
常用手段:宣稱商標有危險+以商標局官方名義收取滯納金或增加項目及費用
揭秘:偽造事端恐嚇客戶原是一場虛驚,巧立名目諸多增項只為詐取錢財
很多企業并不了解商標注冊的流程和法律法規,因此選擇將商標申請委托給代理公司,但有些不良代理公司恰恰利用了企業的不熟悉、不了解設計了一些騙局。他們或是宣稱商標有過期、異議、撤三等危險,偽造事端欺騙客戶,趁機詐取錢財;或是利用企業對寬展費、續展費等收費標準的不了解,以商標局名義虛構項目,增加收費標準。
實際上,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只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也就是平時所說的官方受理費用,商標申請人無需再交納其他費用。而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商標注冊人只需在期滿前12個月內交納官方規定的“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也就是續展費,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即可。即使在此期間沒有辦理續展,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商標注冊人只需在此期間再交納一份“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即可,無需驚慌。
另外,如果商標面臨駁回、異議、“撤三”等危險,商標局均會出具書面文件通知商標注冊人,由商標注冊人選擇是否走救濟程序,而不會直接強制收取異議、撤銷等費用。
騙術五:無節操無底線
常用手段:隱瞞可能存在的注冊風險+搶注客戶商標
揭秘:坑蒙詐騙太無恥,無底線公司防不勝防
自2003年國家工商總局放低門檻,不再要求商標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和資格認定之后,商標代理公司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商標代理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一些商標代理公司為了追求客源與利益最大化不擇手段,不經過近似查詢,謊稱商標名稱100%可以注冊,隱瞞可能存在的注冊風險,盲目鼓勵客戶注冊不可能注冊成功的商標。更有甚者,毫無職業操守,將客戶苦思冥想出來的商標名稱搶先注冊為商標,待價而沽,通過加價轉讓牟取高額利益。
騙術六:人前稱公司,人后小作坊
常用手段:流程簡單,辦事效率過快+從不主動聯系客戶+無后續服務
揭秘:無照經營、偽造法律文件、人間蒸發,簡直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我國目前對商標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沒有要求,一些不法商人便利用這一點成立了無規模、無經驗、無專業知識的“三無”商標代理小作坊,這些商標代理小作坊對外宣傳自己是正規商標代理公司,而實際上他們大多是無照經營,沒有能力為客戶辦理商標注冊業務,將業務轉給正規商標代理公司從中賺取差價、只收錢不辦事、偽造法律文件,甚至一夜之間人間蒸發時有發生,這樣的一錘子買賣,毫無后續服務可言。
一般來說,正規的商標代理公司都需要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網站上進行備案,應該核實營業執照等文件資質證明。
另外,雖然商標的注冊周期很長,但在長達一到兩年的時間里,商標申請要經歷形式審查、受理、實質審查、初審公告等一系列過程,專業負責的商標代理公司會不定時與委托人聯系,通知商標注冊進程,如果委托的商標代理公司從不主動聯系委托人,委托人就要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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