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機構想切入專利服務市場,首先要解決定位問題。比如,要不要把以專利撰寫、提交、答通為核心的確權服務作為重心。
這是傳統專利代理機構最基礎也最重要的業務類型,按照是否需要"進出口",可分為國內代理和涉外代理。
先說國內代理,比較傳統比較基礎,是絕大多數專利代理機構的業務起點和重心,競爭也很激烈。如果考慮物價因素,很多年來,代理費用其實是不增反降的。而隨著互聯網熱浪刮進專利代理服務市場,投資人燒錢熱情高漲,代理費不斷刷出新低。多元化的服務機構和科技企業對專利人才的需求增長很快,待遇增長也很快,但優秀的撰寫人員的培養卻是個漫長的過程,呈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加劇了傳統代理機構人力成本和人才流失的壓力。再加上越來越多無資質的機構和個人進入撰寫市場湊熱鬧,不斷蠶食正規機構有限的市場空間。這種內外交困之苦,抱著美麗幻想的玩家若不親自進來嘗一嘗,恐怕體會不深。案源有限的情況下,老板要掙錢,就只好從成本上做文章,要么壓縮員工工資、社保、福利,要么降低撰寫質量以加快產出。從長遠看其實是惡性循環,不是長久之計。
再說涉外代理。有些代理機構對國內案不怎么感興趣(理由前面講了一些),對普通國內案報價兩三萬,其實壓根就沒想在這塊業務上耗精力,而是專心做涉外代理。涉外業務利潤率高,競爭似乎也沒那么慘烈。國內向國外的案子只要選好合作機構,監控必要的流程節點,就可以坐吃差價。國外進國內的案子,在翻譯、轉交官文、代繳費等等環節,就可以輕松獲得遠比國內案豐厚得多的回報。這個令人眼饞的“金飯碗”不是說端就端上的,最初只屬于代理界的少數“貴族”,因為最初從事涉外代理業務的機構需要國家審批才能獲得資質,隔一段時間批幾個,總數卻還是少得可憐。越早獲批就越早扎下根基,直到2009年新的專利法實施,取消了必須委托國家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的規定,那時全國的涉外代理機構也不到二百家。那之后,至少從理論上講各個機構終于地位平等了,“平民”機構都可以進入曾經屬于“貴族們”的涉外代理市場了。但是既有格局不是那么容易立即打破的。
做好涉外代理起碼需要搞定兩大群體:國內客戶和國外代理機構。
專利從國內出口到國外,國內客戶是關鍵,對他們而言,涉外案件不僅費用高昂周期漫長,在涉及海外市場布局時,甚至事關某些產品的生死,所以選擇代理機構時格外慎重和挑剔,會考察機構的業務實力、案件代理數量、過往歷史、人員專業背景和水準、代表客戶和案例、撰寫質量等等因素。客戶的信任特別重要,這種信任不是一蹴而就,很多都是從國內專利的合作中慢慢積累起來,并且隨著客戶自身的發展不斷深入的。
專利從國外進口到國內,國外代理機構是關鍵,因為國外客戶的專利申請進入中國時如何選擇中國代理機構基本都得靠他們,國外代理機構在選擇中國合作伙伴時也很慎重和挑剔,除了上面提到的諸多因素,更會考慮利益因素——國內機構是不是能給他們帶去中國客戶的案源。于是,“出口案”和“進口案”實際上緊密相關。也正因為此,國內代理業務就算掙錢再辛苦,倘若還想圍繞專利確權做文章,恐怕還不能輕易放棄,特別是對于以開拓者身份進入的新玩家。
如果決定把專利確權服務作為業務重心,還有一個不能不考慮的因素——政策。專利本是市場驅動的產物,但在中國絕對不是這樣,三十多年來,一直是政府在精心培育和引導著專利的發展,決定著市場的命運,短期內也絕無可能改變。把握不住政策的脈搏,就不要吃專利代理這碗飯。在諸多重要提法中,知產哥覺得“數量布局,質量取勝”值得玩味,很多玄機就在這八個字里,事關每一個權利人和每一個專利代理機構,決定著申請人的熱情有幾分、參與者的門檻有多高、市場的盤子有多大、價值的增長點在哪里、數量向質量轉換的時機如何……這是一個大題目,以后有機會談談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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