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僑資企業專利權是如何保護的?
答:許多僑資企業為知識和技術集中型的企業,能否成功實施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保護策略,將直接關系到企業發展的成敗。專利權的保護應當注意到以下幾點:
(1)要及時申請專利。如果企業發明創造了一項能夠為自身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的知識成果(包括產品和技術),且該產品或技術又很容易遭受仿冒的情況下,應當在該產品投入市場前依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并取得專利權。企業在取得專利權后,應當在內部建立完備的專利管理制度,并且根據專利法的規定按時繳納年費。
(2)如果是通過委托或合作的方式取得的技術成果,相關當事人應明確約定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歸屬,否則,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委托開發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應歸屬于受托方,合作開發的專利成果由各方共有。
(3)要加強對技術核心人員的管理。大多數情況下,企業的專利一般是由員工以職務發明的形式創造的。因此企業應當注意避免因專利人才的流失而導致的對于本企業專利技術的侵害。企業可以與核心技術人員事先簽訂“競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等限制措施,要求核心技術人員在離開企業后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工作,并義務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同時給予相應的物質賠償。這些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業核心技術人員的流失,從而保護企業的專利權。(摘自國僑辦僑務干校編著《僑務政策法規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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