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
商標,我們都知道它的含義,從教科書上的解釋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一種可視性標志。
商標設計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1)商標設計要有利于商品的銷售。商標作為商品的標志,是附著在商品本身或包裝和宣傳材料上面的,是為顧客認牌購貨服務的,是從屬于商品銷售這個總的目的的。因此,商標的名稱選擇、圖形設計等都要有和于商品的銷售,為占領和擴大市場服務。
(2)商標設計要有固定性。商標一經獲得注冊便具有產權性質,這就要求商標的設計具有固定性,采取能夠長久存在的、不受時間和形勢變化所影響的名稱和形象。
(3)商標設計要使題材適應商品的性質,但又不要直接反映商品本身。商標的題材如果商品的屬性,就會不利于商品的銷售;如果與商品性質枯格不入,還會妨礙商品的銷售。另外,由于同類商品很多,如:商標都直接反映商品本身的屬性,則會引起雷同和造成糾紛。因此,商標的設計,在題材上既要與商品的性質相適應,又要不直接反映商品本身,以有利于商標作用的發揮和實現使用商標的目的。
商標設計注意事項:
商標設計是商標創意的體現和表達,是用藝術手段將商標構思具體化、成果化。
1、切忌模仿,步人后塵
模仿或部份模仿他人商標,將會使自身的商標失去獨創性。如他人在酒類商品上已注冊了"紅樓夢"商標,你再申請"紅樓夢情"、"紅樓世家"或"醉紅樓"等,不僅失去了獨創性,注冊申請也很難核準。
2、易讀易記
既要充分考慮易于識別和記憶,又要注意文字或圖形太簡單,而失去顯著特征。
3、暗示特點,體現創意,體現創意
要與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相聯系,使人能聯想到商品或服務特點,把商標構思的立意充分體現出來。
4、主次分明
商標要與包裝裝璜設計相協調,不能將商標設計成紐扣式,置于不顯眼的位置。商標應在包裝上占據突出的中心位置,整個裝璜的設計要以商標為核心,切忌喧賓奪主,否則,難以發揮商標的購物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