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標如何進行國外注冊?
答:對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建議其進行商標的國外注冊。進行國外注冊有兩條路徑:
(1)通過《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協定的有關協定書》注冊:包括協定國60多個國家和純協定國的20多個國家。西方所有發達國家除加拿大外,都包括其中。用馬德里協定進行國際注冊的辦法好處巨大,花費少而注冊國家多。注意:這種方法注冊不能也沒必要查詢。
(2)通過單一(或叫逐一)國家注冊:適用與國內商標尚未注冊時,或要注冊的國家為非馬德里協定國和協定國,可采用這種方法。缺點是每個國家都要交納單獨規費,花費較大。收取規費視國家而不同,到時可具體確定。可以查詢也可以不查詢。注意:去香港、澳門、臺灣三地注冊屬國外注冊,而且只能通過單一國家注冊的辦法。
外國人如何在中國注冊商標?
答:外國人或外國獨資企業(不包括合資企業)在中國注冊商標,方法有二:
從自己的國家通過馬德里協定延伸到中國的注冊。直接到中國注冊商標,直接到中國注冊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必須通過中國的代理機構。注冊手續和國內注冊一樣,但委托書要填寫中英文對照的專用書式,申請書也用對外版的《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證明文件可為國外身份證或護照;規費也與國內注冊相同。注意:香港、澳門、臺灣的自然人或企業在中國大陸注冊商標按照外國人或外國企業直接到中國注冊商標的辦法辦理。
申請在先和注冊在先的原則
答:商標申請的日期以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書》之日算起,即《報送清單》上商標局所蓋的日期算起,在這一天后報送的同類別的相同商標即會被駁回,這就是申請在先原則,所以這個日期對商標申請來說很重要。商標的法律保護按注冊在先原則保護,即同樣的兩個商標,法律只保護注冊的,對未注冊的那個商標按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論處。但是如果是以不正當手段惡意搶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標的除外。
商標怎樣防止被搶注?被搶注后如何應對?
答:商標防止被搶注的有效辦法就是趕早注冊自己的商標,因為一旦被別人搶先,就奪回來會很難;萬一商標被別人搶注,則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3個月的異議期,5年的爭議期),利用《商標法》第31條,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對方在“明知”或“應知”的情況下注冊此商標,屬于不正當的惡意搶注,以次撤消對方的注冊商標,同時提出自己的注冊申請;但此法時間長,風險大。比較簡單的做法是協商轉讓此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