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版權登記
版權登記涉及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影視作品、音樂作品,錄像作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版權登記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自愿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制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作品登記說明
作品登記不是著作權取得的必要手續。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但版權登記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能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作品登記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
版權登記流程
提交作品——版權委托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費——受理——審查——證書(三十個工作日 )
申請登記所需材料
申請作品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
(1)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
(2)其他著作權人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
(3)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內容:
1.作品登記表(一式兩份)
2.作品登記申請書
3.版權代理委托書
4.權利保證書
5.作品創作說明書
6.法人作品:1.營業執照復印件(A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A4)非法人單位:身份證復印件(A4)
7.登記作品復印件、權利歸屬證明(或協議書)。
8.美術作品登記應提交155*115(mm)作品復印件一式二份。
9.計算機軟件登記材料: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