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能不能注冊成商標?如果不能,那為什么會有金華火腿、青島啤酒;如果能,那為什么好多地名商標都被駁回了?
到底能不能注冊?《商標法》這樣說: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具體什么意思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
商標由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構成,或者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判定為與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相同,這時地名商標不可注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包括:直轄市、省(含臺灣省)、自治區、港澳特別行政區;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
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
“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指我國公眾知曉的我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地名(這里的地名包括全稱、簡稱、外文名稱和通用的中文譯名)。如倫敦、威尼斯、西雅圖等,這些都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可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
縣級以下行政區劃的地名
如“道口燒雞”,通常消費者會將河南省滑縣道口鎮生產的燒雞統稱為“道口燒雞”,其中“道口”指道口鎮,是縣級以下行政區劃,若將道口注冊為商標,并不違反商標法的規定。
地名具有其他含義
如“鳳凰”,它既是傳說中的神鳥,也是地名——湘西鳳凰古城(縣名),且該含義大于地名含義,所以是可以注冊商標的。
地名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
揚州炒飯、鎮江香醋、新疆庫爾勒鴨梨、紹興黃酒……揚州、鎮江、新疆庫爾勒、紹興雖都為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但因其是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組成部分,所以同樣可以申請注冊。
歷史原因已注冊的商標
商標局1983年6月開始要求不要將地名作為商標申請注冊,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標法實施細則》更是對此予以明確。所以《商標法》在修改時將地名納入了商標的禁用范圍。同時,為維護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在1988年之前申請的地名商標會持續有效。天津生產的“北京牌”電視機就屬于已經使用地名的商標,所以允許其繼續有效使用。
按照現行的商標法,如果祖上沒留下傳世商標,取得地名商標已沒什么可能。除非選擇具有其他含義且本意大于地名的文字作為商標注冊,又或是選擇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進行注冊。當然,如果夠努力,注冊縣級以下地名也能成為馳名商標,比如“華西村”、“南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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