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然而好多企業貌似都不把這個當回事,但是社文商標管家網小編要鄭重地告訴你們,商標不及時變更會帶多少的麻煩!!!
1、有可能被撤銷。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一旦工商局對商標進行管理,那么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變更的商標將面臨被撤銷的風險!所以不要因小失大,按法律程序走比較保險!
2、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無法提供直接使用證據。
所謂“撤三”,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可以申請撤銷他人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請,商標注冊人如果不想商標被撤銷,就必須提供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而如果注冊人的名義發生變更,必然無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冊人名義使用商標的證據,實際使用證據可能會不被采納。這樣勢必會影響商標評審裁定結果,對注冊人造成不利影響。
3、如果企業改變了地址,不進行商標注冊人地址變更,有可能致使商標權喪失。
如果他人對其注冊商標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請求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聯系不到該商標注冊人,注冊人失去答辯的機會。商標局便會認為其拒絕答辯,撤銷其注冊商標。
當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會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如果企業地址變更而商標注冊信息沒有隨之變更的話,注冊人將無法收到商評委的通知,從而失去復審機會,那么商標很可能被宣告無效。
以上情況僅僅是不及時變更商標注冊信息造成的危害的一小部分,但都是真實地發生在身邊的客戶身上的,所以我們社文商標管家網特意整理了這一篇內容,為大家提個醒。商標并不是注冊完就可以束之高閣了,而是有任何變動都要及時更新,有任何問題及時咨詢專業人士。社文商標管家網愿意隨時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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