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搶注
將他人已經使用但未注冊的商標進行注冊;將他人已注冊商標在其他沒有核定的項目類別上申請注冊;將他人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如企業名稱,外觀設計專利等。
例如“譚談交通”這個節目,據今開播已有11年,在成都當地具有知名度,但此前并未注冊商標。而在今年,節目組申請商標注冊時卻發現成都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4年12月11日就提出申請注冊商標 “譚談交通”,注冊公告日期為2016年2月。這就是一起典型的搶注事件,節目組對其欄目名稱有在先使用權,科技公司使用在后,且注冊后并沒有實際使用過這個商標。
這樣的商標容易被搶注
1.名人的姓名或諧音:寧澤濤,周杰倫、范冰冰、馬云、屠呦呦、劉翔等都有過作為商標被提出申請的經歷。 2.文化古跡和風景名勝:像黃山、九寨溝、天山等這些知名景點肯定是逃脫不掉被申請注冊商標的命運。另外,跨省、跨國搶注名勝古跡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3.社會熱點、傍名牌等其他情形:如這次奧運會上傅園慧的“洪荒之力”大火,于是有人又打起了搶注“洪荒之力”的主意。
商標搶注的原因
經濟投資——投機取巧,倒賣謀利。花幾千塊注冊一個商標,轉手就能賣到上萬甚至更高的價錢。早些年很多人對此樂此不疲,甚至還出現了專職的“商標搶注人”。
為了遏制搶注現象的發生,07年商標申請條件有所提高,“必須提供和經營范圍相吻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14年5月1日施行的新《商標法》,進一步細化了對搶注行為的界定和處理措施,被視為“禁止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升級版。商標搶注行為的生存空間正在逐步減小。
商標搶注的風險
商標搶注常伴隨侵權風險,若法院認定惡意搶注成立,那你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了,該停止侵權就停止侵權,該消除影響就消除影響,該賠償就賠償……一個都跑不掉~本來搶注是為了賺錢,現在可倒好,入不敷出的可能性更大啦!
即使商標搶注成功,大部分熱點詞會隨時間熱度消退。商標長年不使用的情況下,被他人提“三年不使用撤銷”也是常例。尤其是將別人的名字或企業名稱搶來注商標的,商標穩定性更差,會輕易被打掉,損失錢財。
商標搶注的危害
1.搶注商標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是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侵占,損害了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2.搶注商標侵犯他人權利,占用社會公共資源,再加上被搶注商標大多處于閑置狀態,這無疑增加了商標審查的工作負擔,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大量消耗審查和司法資源,影響了正常商標注冊和使用秩序。
3.降低自身企業的形象評價,危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 商標搶注的積極意義
商標搶注行為從道德層面講確實有它不地道的地方,我國商標法對搶注行為是有所限制的,但小編認為并不能簡單的說搶注就是一無是處。原因有三:
1.搶注商標能推動商標保護意識的發展。當已注冊商標侵犯到自身權利時,只要在5年期限內,都是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的。但若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沒能及時發現或發現后無法依法撤銷時(搶注商標的注冊手段與注冊前提都不違法),此時,搶注的商標就成了一種合法存在。
2.搶注行為也是法律程序允許下的市場競爭,能夠提高市場活躍度。商標搶注會產生新的競爭,新的競爭能促使企業呈現新的風貌,進而使企業自身服務與產品質量得到提升。
3.提高普通民眾對法律的認知,促使其加強對自我權益保護的關注度,從而達到全民普法的效果。
關于商標搶注行為,小編的觀點是:無需提倡,但也不必傾其掃蕩。適度競爭能使企業細胞再生,而新生的活性細胞是讓企業和市場保持年輕態的關鍵。
對付商標搶注行為,只有一條路,法庭見!商標維權找先風,專業知識產權律師幫你掃平障礙!
先風原創,轉載需注明出處。文中配圖僅用于說明觀點,版權屬于原作者,如有不妥,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或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