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 涪陵烏江榨菜是老牌子,你可知道,市場上還有一款馬江榨菜。市商標協會昨日發布消息稱,涪陵烏江榨菜一審贏了官司,法院判決撤銷馬江商標。
據了解,烏江榨菜是重慶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涪陵榨菜集團)旗下產品,該公司在1997年就申請注冊“烏江及圖”商標,次年5月核準注冊,至今已有17年。2004年,該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涪陵榨菜集團是在2013年2月察覺到馬江榨菜的。經調查,馬江榨菜有自己的注冊商標——馬江Majiang。涪陵榨菜集團據此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請求撤銷馬江商標,委員會裁定支持涪陵榨菜集團請求。
馬江商標注冊人不服,起訴至北京市一中院。馬江商標注冊人洪春勇稱,“馬江 MA JIANG”商標,無論從含義、讀音、整體外觀上看,都與“烏江”商標存在明顯區別,不構成近似。福建省閩江下游從福州東南烏江與南臺江匯合處至入海口的一段,當地俗稱馬江,至今仍在福州市馬尾區。
2015年12月底,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認為:馬江與烏江,兩者在文字構成和字體字形上極為相似,并且均為榨菜商品,共存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和誤認。商評委裁定認定事實清楚,判決駁回馬江榨菜的訴訟請求。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長隆律師事務所徐興權律師表示,我國商標法規定禁止通過搭便車、傍名牌等方式達到不正當競爭目的。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首席記者 冉文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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