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創新對現行專利制度的挑戰源自其“迭代快”與“微創新”的特點,從而造成現在漫長的專利審查周期趕不上互聯網技術的迭代時效,而互聯網企業以用戶體驗為核心的微創新也往往得不到專利制度的保護。
專利正成為互聯網企業競爭的重要工具,近年來,互聯網企業也占據了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排行榜的前列。近日,360公司發布《互聯網專利界定及相關問題研究報告》,提出現有專利制度已難以適應互聯網的發展,應該單獨界定互聯網專利。
互聯網創新對現行專利制度的挑戰源自其“迭代快”與“微創新”的特點,從而造成現在漫長的專利審查周期趕不上互聯網技術的迭代時效,而互聯網企業以用戶體驗為核心的微創新也往往得不到專利制度的保護。
審查周期與互聯網行業不相適應
工信部公布的《2013年移動互聯網白皮書》指出,移動互聯網產業迭代周期由PC時代的18個月縮減至6個月。同時,當前終端硬件、軟件、應用、流量都以驚人一致的速度——6個月的短周期升級或增長。
《報告》還指出,現今中國互聯網公司的平均壽命只有三到五年,每一年自然死亡率大概在20%—30%,而近兩年這一壽命周期變得更短。
一份《中國互聯網公司最新最全陣亡名單》顯示,涉及醫療、美業、婚嫁、房產、家居、出行、汽車、旅游、教育、餐飲、社區、零售、金融等十六個領域的互聯網O2O創業公司有千余家倒閉,其中大部分都是2013、2014年才剛成立的公司和項目。
而根據現行的發明專利制度,互聯網發明專利公布時限是十八個月,并且從申請到授權大概需要2年以上。
《報告》認為,其與互聯網行業自身創新迭代的速度完全不匹配,即使在創新之初就提交發明專利申請,等到審查結論出來時,其創新者可能已經被別家抄襲喪失市場競爭力甚至已被淘汰,或者已經迭代的技術與創新之初大為不同,該專利即使授權也已無用武之地。
此外,《報告》還認為,對于很多互聯網創業公司來說,初期既缺少資金,又無法判斷創新點能否通過新穎性和創造性審查最終獲得授權保護,所以他們往往處于矛盾之中,既擔心由于沒有申請專利,其創新成果會被其他企業模仿甚至抄襲,同時又擔心申請專利后,審查周期長,消耗資金、時間和精力,最終無法獲得有效保護。
現行審查標準與互聯網行業不相適應
互聯網領域創新的最大特點是:問題先行、用戶為王?!秷蟾妗氛J為,互聯網產品的目標就是解決用戶的實際需求和使用上的不便,這種用戶體驗很多并不是通過多么高超的技術手段才能達到,但卻實實在在反饋到用戶規模增長和商業利潤的提高中。
因此,《報告》認為,評定互聯網創新的好壞靠的就是用戶體驗和效果,以及是否能帶來商業上的成功。這也意味著,互聯網領域的創新涉及底層技術改進的較少,大都是在底層技術基礎上、考慮了用戶的需求和信息的利用之后提出解決方案。
但現行專利制度強調底層技術的創新,造成互聯網領域主要以提升用戶體驗為目的的創新往往無法獲得授權。少量的也可能最終被授予發明專利權,但最終授權的版本往往限定了很小的保護范圍,競爭對手很容易繞過專利進行模仿,從而即使得到授權也無法作為保護自身創新的有力武器。
《報告》認為,從國家政策層面上,有必要加速推進專利制度改革,針對互聯網+專利,匹配與之適應的審查標準,以加強互聯網領域的專利保護力度。
近年來,國內互聯網企業發力專利儲備。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2015年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前十位中,小米、奇虎360兩家互聯網公司分別以3183件和2777件入榜,騰訊憑借連續多年的千件專利申請量,今年總申請量預計過萬件,樂視近期更是聲稱其全球專利申請量已達到11751件,僅去年12月單月的專利申請量就超1200件。
今年3月10日,北京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發布的《互聯網行業專利管理能力分析報告》也顯示,國內為首的六家互聯網公司騰訊、阿里巴巴、360、百度、小米以及樂視的發明專利申請量近些年呈現迅猛上升趨勢,各家在2015年專利申請量都紛紛過千。
(責任編輯:陳瑜)
本網站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本網站采用的非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和版權者聯系,如果所選內容的文章作者及編輯認為其作品不宜上網供大家瀏覽,或不應無償使用,請及時留言通知我們,以迅速采取適當措施,如刪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