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商標對企業經營者有何意義
由于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所以未注冊商標始終處于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注冊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業經營者若想穩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個商標最好將其注冊。
二.注冊商標對消費者有何意義
由于商標注冊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具有穩定性,相對來說生產經營者比較注意產品質量,而且可以通過查詢資料核實注冊商標的所有人。而核實未注冊商標企業的情況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消費者購買注冊商標商品權益保障性稍大一些。當然識別商標質量僅僅從商標注冊與否是不夠的,還要審查其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消費者識別商標是否已注冊主要是看商標旁邊有無注冊標記。
三.什么人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體合伙、農村承包經營者,以及符合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四.未注冊商標、已注冊商標、正在申請注冊商標在使用中有何區別
未注冊商標和已注冊商標是商標存在的兩種形態。一個商標不管它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定,經商標主管機關核準注冊之后,申請人即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再使用該商標了。注冊商標在使用時要標注注冊標記。正在申請注冊商標在沒有取得商標注冊證以前在使用中與未注冊商標一樣對待,是不準標注注冊標記的,否則就是冒充注冊商標。
五.哪些文字、圖形在商標中不得使用
商標法規定,在商標中不得使用的文字、圖形包括: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8、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9、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六.地名能否作為商標注冊
根據商標法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七.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怎么辦
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各申請人應當按照商標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內交送第一次使用該商標的日期的證明。同日使用 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在三十天內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超過三十天達不成協議的,在商標局主持下,由申請人抽簽決定,或者由商標局裁定。
八.對駁回申請的商標怎樣申請復審
對駁回申請的商標申請復審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一份交送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同時附送原《商標注冊申請書》、原商標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駁回通知書》。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應予初步審定的商標移交商標局辦理。
九.商標注冊申請優先權是什么
商標注冊申請的優先權,是指巴黎公約或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就同一商標注冊申請,在第一次提出申請的六個月內,可以向其他成員國要求優先權,其申請日期按第一次提出的申請日期對待。
十.商標侵權主要有那些形態
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種是沒有經過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同意,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這個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一種是明知某種商品假冒別人的注冊商標,卻仍然銷售的;還有一種侵權行為是偽造、擅自制造別人注冊商標的標識,或者銷售這些標識的行為。
十一.別人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該怎么辦
你可以請求當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行政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名稱、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及侵權行為發生地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