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請專利的內容”包括“不適用專利保護的內容“和“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兩個方面。“不適用專利保護的內容”主要是指不含技術成分的內容,即不是利用自然規律和技術手段創造出來的前所未有的事物和方法。“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主要是指考慮國家和公共利益,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內容。
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有哪些
專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鼓勵發明創造,促進整個社會經濟、技術的發展和進步,因而,只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能夠促進產業發展,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的發明創造才能成為專利保護的對象。對社會具有危害性,與專利法的宗旨相違背的發明創造,將會被排除在專利保護范圍之外。下列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1)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
這里講的“國家法律“,僅指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等其他規范性文件。所謂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是指該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與國家法律相違背。例如,專用于賭博的設備或工具;吸毒的器具;偽造國家貨幣的設備等都屬于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不能被授予專利權。如果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并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但由于被濫用而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不屬于違反法律的發明創造。例如,以國防為目的的各種武器、以醫療為目的的各種毒藥、麻醉品、鎮靜劑、興奮劑和以娛樂為目的的棋牌等。此外,按照我國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如果僅因法律禁止專利產品的銷售,或者禁止依專利方法制造的產品的銷售,那么對這種產品的發明創造或者制造這種產品的方法發明不應拒絕授予專利權。
(2)違反社會公德的發明創造。
“社會公德“,是指公眾普遍認為是正當的,并被接受的倫理道德觀念。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在客觀上與社會公德相違背,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帶有暴力兇殺或者淫穢的圖片或者照片的外觀設計,非醫療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人與動物交配的方法等發明創造違反道德風俗,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3)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公共利益“,是指社會公眾的共同利益。包括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公共秩序等。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是指該發明創造的實施或使用會給公眾或社會造成危害,或者會使社會的正常秩序受到不利的影響。例如,一種可使盜竊者雙目失明或者會給使用不慎者造成失明的防盜竊裝置,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一種因其實施或使用會導致嚴重環境污染的發明創造,也不能授予專利。但是,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僅由于被濫用而可能造成危害的,或在產生積極效果的同時存在某種缺點的,則不應認為是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